为加强“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近日,部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五一”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切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作为第一负责人,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要精心准,周密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广大交通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宣传安全知,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提高广大旅客的安全自保意识,不乘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车、船。要推广交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三是认真开展车、船安全状况大检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在五一前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重点是车船安全状识。我部将视情派督查组对相关地区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及定期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及从业资格管理情况;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情况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点的监督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要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安全管理和安全设备保养、船员适任、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对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等。对“三无”船舶和超 载船舶违章航行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实施严厉处罚;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港口作业的检查,严格禁止对“三无”船舶进行装卸作业和超载行为,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对客运场所的安全检查。客运场所是人员密集场所,特别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车、船,必须坚决停业整顿,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
四是确保重点区域、重要运输的交通安全。各级交通部门和监管机构要调查、掌握各地重点交通区域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重点区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交通事故。“五一”期间,将旅游风景区的道路、水域作为监控重点,必要时要派专人盯防。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资运输,各级交通部门和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公司资质、营运车、船和人员条件符合要求,严禁利用内河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五是严格领导同志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领导同志值班制度,及时掌握交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单位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要尽快上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发生公路运输的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部公路司。
通知还要求交通系统各专业救助力量要实行动态待命值班,确保发生交通险情及事故能够随时出动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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