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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事局与钦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2/4/25    点击:2374次
    4月12日,广西海事局、钦州市人民政府在钦州白海豚大酒店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平安海域,共同推进跨越发展。
    广西海事局局长李国凯、副局长宋溱、申春生、吕文伟,中共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钦、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肖莺子、副市长李杏、市委秘书长林庆山、市政府秘书长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毅,市直及驻钦有关单位、钦州保税港区管委、钦州学院、钦州市口岸办、钦州海事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及人员出席了签字仪式。钦州市副市长李杏主持签约仪式。 
    广西海事局局长李国凯在致辞中指出:一直以来广西海事局始终支持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寻求与钦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并且发展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广西海事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配合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合作,有利于加强中直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有利于双方间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推动钦州经济繁荣发展、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合力,是一次有益尝试、一项创新之举。
    中共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钦代表钦州市委、市政府对框架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广西海事局长期以来对钦州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钦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在今后的合作中,希望双方保持密切联系,在合作与发展上共同携手,互通信息,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双赢模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和深厚的友谊。并表示钦州市将充分发挥好海事部门在港口服务、技术、设备、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对接,加强联系,提供好服务,实现双方合作互利共赢目标。
    随后,广西海事局局长李国凯、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肖莺子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按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广西海事局将从构建钦州现代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支持钦州亿吨大港建设、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和钦州口岸建设、支持钦州石化千亿元产业崛起工程建设、支持钦州高等级海员培养基地建设5个方面支持钦州市跨越发展。钦州市人民政府将从强化政府对海事工作的支持、支持海事基础建设和海事口岸监管设施建设、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保障、加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工作领导、支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海事执法工作环境5个方面支持广西海事科学发展。双方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合作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会商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会晤,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 来源:中国海事局-直属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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